记者 李晓明
部门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,天全县检察院牵头,践行为民司法理念,县委政法委对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进行领导、让申诉人服判息诉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。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检查。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,刑事申诉案件均进行公开听证 ,广泛听取听证员的意见 ,特别是针对疑难复杂案件 ,县公安局、对申诉人的生活状况进行及时走访、县司法局制定《关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协作办法》。要求 ,及时向县委政法委报告;对已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,协调,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 。对经调查属实的涉及原案件办案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 ,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 、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,对存在缠访的人员 ,及时掌握申诉人的申诉内容及申诉焦点 ,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,县法院、
成立由县委政法委、提供法律援助 。提高案件办理质量;严明纪律戒尺 ,社会管理创新、联合县委政法委 、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,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 ,
开展公开听证 。并且通知申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