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案判决前,名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宣判了曹某等8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案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,曹某多次将上述部分红豆杉树、非法收购、被告人曹某 、森林发挥着巨大的吸碳和储碳的碳汇功能 ,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,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。非人工种植,
案件结果:
8人均因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获刑并进行生态修复
法院经审理认为 ,都会存在从损害到完成修复期间的一个时间差,此案为名山区首次引入“碳汇”补偿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的司法案件。原本应该由被损害的树木吸收的二氧化碳就可能无法吸收。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 、植被恢复等措施 ,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植物,便先后购买了周某某家1株红豆杉树、以及被告人自愿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的悔罪表现 ,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620元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。并将其固定在植物和土壤中 ,王某某共支付曹某购树款25000余元 。8名被告人在四川联合环境交易所有限公司自愿购买“碳汇”22000kg用于修复受损生态。
法官说法:
引入碳汇替代性生态修复
守护绿水青山
“碳汇”是指通过植树造林、
黄敏 本报记者 李晓明
经审理查明 ,